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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律师问答
你好夏邑县公证处在什么位置
各地公证处都有各自不同的确定的位置。可通过地图查找或者向当地政府部门拨打电话询问。所需的材料: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条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您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下
我有一个车但那个车已经过了报废年限车也被朋友弄丢了现在我手上没有车的人和证件该怎么注销它呢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咨询南京六合教师去世赔偿金额
教师因病死亡补偿明细如下: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 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4、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教师死亡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教师死亡抚恤金发放的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老人都不在了,兄弟4个其中有一个没结婚没孩子,这样的话老人的财产应该有谁继承?
在被继承人没有留存遗嘱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我爷爷于2020年去世,我爸在世是农村棚改动迁分了两户楼房一共152平方,现在要办房证需要次子我二叔签字放弃继承吗?
遗产继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继承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协议继承、诉讼继承和公证继承三种方式。继承人只要具有继承(住房)公证书或法院的裁判(住房)文书,就可以备上自己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手续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更名过户。 房管部门收到这些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左右就会发放更名后的权属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黑龙江省公务员去世后可以领到多少抚恤金
抚恤金的标准是职工因公死亡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为上一度全国人居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法律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您好 我想咨询骨灰归属权
一般属于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
遗产分配不合理怎么办
遗产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
绍兴皋埠集体村的租上遗留下来的房子有房产证有遗嘱公证书的要绍兴哪个部门办理房屋登记申请书?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还需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和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商丘市地区老人去世必须火葬吗?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并没有国家政策规定,都是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地方性法规一般都是规定,如果死亡老人以及后人家住城市的就要求葬在公墓,乡镇的就可以回乡自行安葬。但是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是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无结婚证继母能不能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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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我大伯户口本上,但是户口本上注明是侄女,这样我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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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死了二婚婚前她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还有带两个孩子孩子跟她扶养她前夫家拆迁给孩子的房子两套这些我都可以继承吗?
您好我老婆死了二婚婚前她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还有带两个孩子孩子跟她扶养她前夫家拆迁给孩子的房子两套这些我都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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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请问请问服刑人员放弃继承房产过户流程。如何出具声明书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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