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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律师问答
员工发生工伤处理流程有哪些
  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本文详细解析了工伤处理流程,包括及时救治、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领取等步骤。同时,还介绍了工伤认定的详细流程和工伤赔偿纠纷的处理方法。
#工伤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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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处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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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住院能得到赔偿多少钱
  工伤没住院也能获得赔偿,具体金额根据伤情和工伤情况而定。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等。了解工伤赔偿种类和流程,保障员工权益,单位也需履行责任。
#工伤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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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常规情形和特殊情形下的认定。同时,还介绍了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快来了解你的权益吧!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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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分哪几大类
  本文详细解析了职业病的十大分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病等各类别及其细分。同时,介绍了职业病的法定分类及新增的职业病种类,展现了现代工业生产中职业危害的新变化。
#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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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工伤报合作医疗能申请工伤识定吗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我单位有一名伤员,在工作中受伤,也是导致半月板撕裂的原因。他想走工伤,不知怎样才能办理成功?
你好你的案件处理完了吗
请问安徽省宣城市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支持补差额吗?谢谢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各省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支付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云南昆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工伤补助金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确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至四级不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分析: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班打扫卫生从高处仰下来导致尾椎挫伤,胸椎骨折,医药费一直是自己在付,我该怎么办呢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费用。
工伤赔偿完了,出现了工伤后遗症的,还能再赔偿吗?
您好,您具体伤到哪个部位了呢?
律师您好!工伤住院医院首次病情告知书需要注明是工伤吗,假如后期解决不好,现入院需要医院注明工伤吗?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工伤九级,还有五个月就退休了。退休以后还能拿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在退休以后是不可以申领工伤赔偿金的,因为申领工伤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而认定工伤要建立在双方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但是退休职工和企业其实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由于退休职工已不符合用工主体的资格,所以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就是我在工地上摔伤,没有检查出来什么?过了一个星期又检查出了骨折,过了一个星期才检查出来
你好,你可以自己在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