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婚外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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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律师-夏庆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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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律师问答
我女儿16岁与同学发生性关系,我们家人不愿意该怎么办,怎么保护我女儿的合法权益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男生说我花他7万9想要回去
您好,如是赠与对方则无权要求收回。
如果发生性关系之前录了双方都同意性行为的视频但是事后女方不同意了报警了会立案吗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你好,我把和她的聊天记录发给他老公违法么?
你好,侵犯隐私权,可能会让你道歉。
男孩12岁,在学校摸女孩下体,
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建议司法机关、学校及家庭共同本着教育挽救的方式处理
老师你好,我被人恶意造黄谣(和他发生性关系)带一张假图(只露肩膀),而且他告诉学校里的人
你好,你咨询的情况,对方已经涉嫌违法,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分手后男的对我进行骚扰
您好,如果您生活工作受到骚扰,可以报警处理。
分手后男的总是对我进行骚扰
你好,可以起诉侵犯隐私权,要求道歉。
分手后男的总是对我进行骚扰,
离婚后男方骚扰且影响到了正常生活,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遭遇男方骚扰,可以报警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想问一下父亲在母亲生病住院期间出轨,现在还不知情,可不可以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父亲进行上诉
您好,不能,只能由您母亲起诉离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等。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