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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1-05-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权利人对合同进行追认。权利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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