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

刑事辩护 2019-03-0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上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上诉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实践中,通常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都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因此,只要上诉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就不算过期。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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