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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婚姻家庭 2019-04-0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针对离婚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权的问题,我作如下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爷爷奶奶等亲属有探望权。所以离婚后爷爷奶奶不具有探视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项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如果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女,只能通过孩子的父亲行使探望权的时候陪同探望。

但是在审判实务中,如果离婚后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的时候,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一般都会得到支持。但判决生效后,如果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话,法院是很难直接强制执行的,只能通过对义务人罚款拘留等间接的方式,来迫使他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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