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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

劳动纠纷 2019-04-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是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两个月工资。

但是全国各地又有不同的地方规定,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
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
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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