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律问答

青岛
问题分类
对方负全部责任,然后修理汽车,所以汽车不能工作。这个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诉讼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1、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2、如果不是全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时间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如何应对未成年人造黄谣?
法律分析:诱导未成年人去涉黄犯罪”具体是指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还是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涉嫌罪名需要具体认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您所述其行为若产生了一定影响,构成名誉权侵权。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如果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以及相应的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他转移了一些房产,准备转让给别人。在转移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纠纷。所有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有产权转移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一年级国庆只有六天假期违规吗?
国庆法定假期是三天,既然只放假一天,另外两天是需要按照三倍工资支付加班费的,其余四天也是属于加班,是需要按照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否则就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加班,但前三天应当按照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后几天可以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只要公司按此去做,就不违法。放假与否,依企业制度而定。但是,不上班,就不能算是旷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对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做出安排,其中春节国庆分别连休7天,具体调休安排如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怎样向教育局报告,这个报告能不漏个人信息吗?
给教育局举报不会泄露身份。透露举报人信息是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投诉该教育局。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局是教育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但其直属的各类大学等属于事业单位,校长或老师等一般属于事业编制。主要是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给教育局举报老师有用吗给教育局举报老师有用。向教育局投诉老师的违规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对老师的影响非常大。不但会影响老师的晋级如职称评定,而且严重的还有可能会给予岗内记过处分、公开道歉、罚款甚至是开除编制等。另外,如果发现老师有偿补课,可以投诉。教育部门有严格规定在编老师不允许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没有无证驾驶,但交通管理12123平白无故有记录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的记录可以到当地交警部门进行查询。对于无证驾驶,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录制的视频威胁怎么办?
一、被拍不雅视频威胁怎么处理1、网络视频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威胁恐吓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1、发短信威胁他人;2、经常对人进行恐吓,严重干扰别人的生活;3、在公共场合公然恐吓威胁人等;4、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