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合同纠纷法律问答

桂林
合同纠纷
昨天在家政公司交了学费,能让他退给我吗?
能退回学费,你可以去当地教育局申诉。学生因故退学,须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退学文件”(新生凭招生办公室开据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或批准件),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因故退学,须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退学文件”(新生凭招生办公室开据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或批准件),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第十四条学生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款)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1、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2、学生已按当学年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经学院批准退学的,按照该生当年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其应退学费:(1)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退学批准的,全额退还已缴学费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已缴学费的90%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二个月内退学批准的退还已缴学费的80%,依此类推。(2)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劝其退学或被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律不退还其学费。(3)经学院批准退学但未足额缴纳学费的,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结算其学习费用。已缴学费超过结算费用的部分,退还给本人足其结算费用的应补齐。否则,不予办理复学、肆业或结业等学籍证明。(二)学生退学住宿费退款:学生缴纳住宿费后,批准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方法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第(1)点。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而被劝其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一律不退还其住宿费。(三)学生退学代收款退款:代收的预收款,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具实结算,多退少补。退学学生需在财务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最后离校。转学学生收退费管理办法参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付了定金。所有权也没有转移。我能退还押金吗?
一、买车押金能退吗1、买车的押金不一定能退。要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所以大家交押金时一定要慎重。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押金的作用是什么1、押金能有效地保障债权的实现,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保障交易安全。押金是一种物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自由决定在押金中抵扣,这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保证,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除繁琐的法律程序外,由于执行难的原因,胜诉了也未必能从保证人处拿到钱款。即便是抵押、质押等,设定权利后还需要登记,费时费钱;未登记的,轻则不得对抗第三人,重则无效,得不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即便是有效的抵押、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还需要对抵押物进行协商处理或诉诸法院;2、押金能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利益,起平衡器的作用。对给付押金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往往是先为给付义务,先为给付方的期待利益的实现依赖于后为给付方的自觉履行,先为给付方显然承受着较大的风险。后为给付方,债务人给付押金可以分散或降低先为给付方的风险,平衡双方利益,其实也就是消除了债权人的后顾之忧,会促成双方达成交易,从而加快经济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3、押金既然是一种物的担保,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签了电子合同,但是对方不同意
电子合同解除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由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3、发生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的事由,由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还迁房物业费是否有明确规定?
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是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物业费根据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报名参加游泳教练考试,然后领取救生员证书和教练证书2800元,参加救生员考试
可以退的,不过根据情况退的额数不一样。一、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二、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但未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150元。三、已在驾管所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参加驾校组织的理论培训,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00元及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四、科目一考试未合格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五、科目一考试合格上车训练后要求退学的,除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外,按训练一小时扣除80元实车训练费用计算(以IC卡计时为准)。六、选项科目考试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学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
桂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