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是按以下流程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相互辩论;5、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