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交一学期学费后单招离开,一般可退剩余学费。法律上,学费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按月计退剩余学费。若遇拒退,问题较严重。分析: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依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因此,高三学生交了一学期学费后选择单招离开,理论上是可以退还剩余学费的。然而,具体能否退费还需参考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已发生实际费用(如书本费、服务费等)。提醒:若学校拒绝退还剩余学费,或退费金额与预期不符,可能涉及合同纠纷,问题较为严重,应及时寻求教育行政部门的帮助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