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情况下,处理再婚领证问题的具体操作如下:1.离婚手续完备且不影响再婚登记:-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自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2.户口在前夫家影响再婚登记:-首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户口问题是否影响再婚登记。-如需迁移户口,可按照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完成后,再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再婚领证手续。3.离婚证明遗失或不全:-如离婚证明遗失,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开具证明。-补办或开具证明后,再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再婚领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