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5人,先说每人占股20%吧.注册资本500万,各股东按要求打进了股本.2) 第二年,公司亏损,各股东又各注进50万,不知是什么名目?反正钱都各自打进去开支了.3) 到了第三年,公司仍然亏损,各股东拿不出钱了,就一致同意向民间去借,又借了500万.4) 到了第四年,各股东发现借款利息实在太高,又开股东会要求各股东再次按股份比例投钱各100W,以清偿借款.如不按时进账,则按月息3分收利息(合理吗?), 另外,有俩实际管理公司的股东说自己没钱投,说自己愿承担那余下200W借款的利息(注:这200W仍是以公司的名义去借的)作为股东之一的我就搞不明白,一而再,再而三的投钱进去,就倒底算什么呀? 既不像增资,又不像借款给公司(没出借条),如真有一天公司破产了,我们其他三个股东的权益怎么得到保证?

破产清算 2018-09-01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这样就可以把验资户销户了。
  • 欠别人钱,债权人委托他人来收款,没有委托书也没有借条,可以拒绝还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民间借贷公司利息和银行说法不一样,银行的月息是以千分之几计算,年息以百分之几计算;在民间借贷中,月息一般是以“分”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换成银行的年息说法的话,“几分利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百分之几”,也就是说,1分=1%,2分=2%,所以
    1.5分=
    1.5%,年息为18%。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四倍,那么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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