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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假如男性由于借款放高利贷造成的负债归属于共同债务吗?沒有采用家中生活费上,是他自己悄悄弄的蒙骗女性。再有就是由于资产蒙骗造成 的离异,房屋是结婚后买的,可是钱和借款全是女性还的,男性沒有往家中上缴花费,这一房屋还要相互分吗?我想问一下,假如男性由于借款放高利贷造成的负债归属于共同债务吗?沒有采用家中生活费上,是他自己悄悄弄的蒙骗女性。再有就是由于资产蒙骗造成 的离异,房屋是结婚后买的,可是钱和借款全是女性还的,男性沒有往

综合法律 2020-05-16 13: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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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贷款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加名取决于双方协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加上您的名字。加名的法律意义在与赠与,如果加名时注明的是按份共有,则应当注明各自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则是一人一半。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看情况,比如婚前借款并不算是共同债务,它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在婚姻共同生活期间,另一半是没有强制性非得要还钱,除非是自愿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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