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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 买80万套二手房。 因为想降低税金,所以要估价52万美元。 中介人向我索取8000元的中介费。 贷款费是4分3200元,手续费是800元。 正常吗

合同纠纷 2020-05-14 2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评估手续  ①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  ②办理程序  
    1.业务接洽  
    2.对委托项目进行初步了解  
    3.确定评估目的  
    4.签订评估委托书  
    5.预收评估费  
    6.提供相关资料  
    7.现场勘查核实  
    8.资产初步评定估算  
    9.双方交流意见  10评估报告定稿  
    11.出具评估报告  
    12.付清评估费余额  
    13.提交评估报告  ③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非国有资产除外);  
    3、当地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  
    4、当地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5、房屋建筑、构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表;  
    6、部分房屋建筑物工程预决算资料;  
    7、房屋产权证书或有关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8、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9、建筑物总平面图;  
    10、土地使用权证书;  
    11、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立项文件;  
    12、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当地政府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房屋建筑物抵押状况;  
    15、其他与建筑物评估有关的资料。  ④办理时限  根据业务复杂程度,最终以业务约定书为准。  ⑤申报条件  需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或个人等。
  • 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 交易中介费: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0.5%-
    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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