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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几年前买了一所房子,没有转让,现在想转让,但是现在房价上涨,比价格高,对方后悔,不给我转让,但是我已经买了钱给对方,现在我该做什么了。

合同纠纷 2020-05-22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产权过户成功则变更产权所有人,卖家后悔已无法改变事实。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你好,可以主张树的赔偿的
  • 如果你所述的开荒地是新开的荒地(2年以内),那么其征用你所述的地是需要给你补偿(也包括树的赔偿),如果你与村委会未签订承包协议(超2年的荒地),那么你无权要求对你进行土地补偿,但树是你种的,你可以要求补偿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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