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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但只写丈夫的名字是不是一般的财产?

离婚 2020-05-23 0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不是法定的婚姻关系,如果是二人共同劳动所得,只能按共同共有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用婚后的收入(不论是男方收入还是女方收入或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他们俩谁的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各半。
  • 如果不存在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一般认为结婚后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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