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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律师,我是集团的一名合同工,10年在单位工作,现在单位的大部分合同工作都被解雇了,但单位领导说我们只签了八年合同,前几年没签合同,只有八年的赔偿,请问这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0-05-26 0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和你不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权利。
  • 车刮到你属于交通事故,你打人家属于伤害,是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的,如果对方伤情为轻伤以上,你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 你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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