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遗产问题,我爷爷的房子,遗嘱的房子不是给我爸爸的,而是不改名字,爷爷奶奶先死了,爸爸先死了,爸爸,现在想叫我妈妈,我有一个叔叔,两个阿姨,但是阿姨有精神障碍,我现在想问,诉讼,房子可以给我妈妈吗?

诉讼 2020-05-28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立遗嘱最好可以找律师代书,并找一些见证人或者办理公证.。
  • 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立遗嘱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云浮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