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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和小孩有孩子,我们没有离婚,我们有一个儿子,8年的婚姻,现在的条件也很好,我们现在是离婚,而且我们的财产结婚了我们很难有,他的一部分名字,我可以分成共同的财产吗?

离婚 2020-05-28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同时根据这一规定,离婚时未对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可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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