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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一草医院治病,误诊致残,半年前在正规医院治疗,至今仍未完全治愈。 现在我想起诉这个草医,这个草医开的处方都被他收回来了。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会被提前起诉,胜诉的概率是多少,我能要求多少赔偿

诉讼 2020-05-25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

  • 一、 你方应该保存好医药费发票以及手上的病历资料。
    二、 你方应该和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对你咨询的医疗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你方应该对你儿子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
    三、 如医疗鉴定报告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性的误诊,你方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一般会赔偿,如协商不成,你方应该去市医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四、 起诉时,你应该提交起诉状、你儿子的户口簿和出生证,你或者你配偶的身份证、市人民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你儿子看病的医药费发票、病历资料、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书等。
    五、 你方应该在确定为误诊之日起1年内起诉。
    六、 起诉后,法院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你方可以让医院支付赔偿款。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造成骨折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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