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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工厂工作的时候,两个同事发生了冲突,我去了那个框架,是一个同事用铁打我,我没有还手,但是当我看到对方还想要铁攻击时,我也停了下来,进化成我们打架,伤害对方的眼睛,我是合法的防守?你需要承担责任吗?当我在工厂工作的时候,两个同事发生了冲突,我去了那个框架,是一个同事用铁打我,我没有还手,但是当我看到对方还想要铁攻击时,我也停了下来,进化成我们打架,伤害对方的眼睛,我是合法的防守?你需要承担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0-05-25 14: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致人伤亡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通过对双方进行调查确定案件性质。是否正当防卫由公安机关确定。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如果属于伤害,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罚的。
  • 公司按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打架,符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次规定办理并无不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2.正当防卫必须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对于合法行为和第三人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即目的要具有合法性与正义性。
    (3)正当防卫的实践条件,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现实存在的和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而提前防卫或假意防卫都不属正当防卫,否则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的方式与强度的适当性,防卫强度必须与侵害强度相当,以足以有效制止侵害为应有限度。
    3.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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