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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结婚后,丈夫的名义上有贷款房地产,离婚后的房地产说是我一个人所有,商议离婚。 你怎么安全处理?。

离婚 2020-05-27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实行住房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  所以,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如果房产证的登记人是这一方名字,住房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父母出资属于对这一方子女的赠与。
      若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小夫妻两位名字,住房产权就属于小夫妻共有。父母出资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父母对两位的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房子归谁,谁负责剩余的贷款。
  • 按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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