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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工作,晚上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和工地老板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 2020-05-29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话,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 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可以就工伤待遇问题与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建议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 劳动者与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雇佣期间致人受伤应该由雇主也就是老板承担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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