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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A,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是2019年8月3号发生了车祸事故,是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今车也维修好啦,可是另一方被告方不回来交费,资询过另一方车险公司,另一方车险公司说赔付是所有给他那里的买车人,打车主电话后,第一次买车人接了,之后就一直不接电话,我想问一下如今这类状况我该怎么处理?您好,A,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是2019年8月3号发生了车祸事故,是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今车也维修好啦,可是另一方被告方不回来交费,资询过另一方车险公司,另一方车险公司说赔付是所有给他那里的买车人,打

交通事故 2020-05-31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  车辆事故全责理赔流程:
      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
      再则是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第三步则需要事故双方写明事故的经过;
      第四步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定损单到交警事故处理点进行事故处理;
      最后由交通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由情况而定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对于交通事故中,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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