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弟弟2003年结婚,当时父母出资买房,但没有房产证明书只有买房合同,买房合同是我弟弟的名字,现在我弟弟的媳妇必须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 2020-06-04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 父母出资购房给子女做婚房的,属于房屋赠与,但依赠与的时间、方式以及登记,不能统归为对双方的赠与。从父母出资的主体、房产登记状态、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等确定房屋归属,根据实际归属分割。
  • 你好,如果父母出资是赠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配,如果属于出借,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还父母出资,可以找律师咨询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