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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出生6个月了,出生的时候缺氧,脑部受到损伤,到现在为止还在康复中,生孩子的时候是护士生孩子的。 那时,因为没有医生,生了孩子窒息,护士急忙叫医生,带着氧气枕头走,中途迟到了2分钟,能判定医疗事故吗,医院有责任吗?大家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出生6个月了,出生的时候缺氧,脑部受到损伤,到现在为止还在康复中,生孩子的时候是护士生孩子的。 那时,因为没有医生,生了孩子窒息,护士急忙叫医生,带着氧气枕头走,中途迟到了2分钟

医疗纠纷 2020-06-09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的规定: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新法优于旧法,《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效力上法律大于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更加有利于患者,使患者掌握主动权,此外,在具体诉讼中,医疗机构仍会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及不存在因果关系的。
  • 你好,误诊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张医疗过错赔偿。具体责任需要通过鉴定才能得出。
  •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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