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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6-1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发生车祸后,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上述规定来进行索赔,即要求相应的侵权责任人依照上述规定,对其中的各项赔偿醒目进行赔付。
  •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外60%由自己承担。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原则上双方应该是各占50%的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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