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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个孩子起诉离婚的孩子

离婚 2020-06-15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孩子既是父母双方的权利,也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般双方至少获得三个孩子中的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也不是绝对有一方都会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假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家庭暴力,服刑,曾经遗弃子女的或不尽抚养义务的,很明显这些情形都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
  • 一般双方至少获得三个孩子中的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也不是绝对有一方都会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假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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