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离婚后如果对方拒绝去看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20-06-08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的原则是即维护大人的探望权,又不影响小孩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如果次数多,每次时间就短,如果次数少,每次时间就应当长一些并允许带回去过夜。可以考虑每二周一次比较合理。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探望问题,也可以在离婚后单独起诉。

  • 1、协商。父母双方首先应充分协商沟通,态度和善诚恳。双方都要明白对子女的探视即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子女得到非直接抚养一方照顾、陪伴的权利。
    2、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实在不配合,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