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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法院的消息,我丈夫提出了离婚诉讼。 为了不让孩子离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15 0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女方决定要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如果查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会驳回离婚起诉的。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直接向法官证实,你们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就不会判离。
  • 送达有五种方式,可以使用其他方式送达,只要送达了,对方不见,一般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第二次判离婚的可能就大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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