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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没有丈夫和结婚证,我37岁了,不想丢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15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自行考虑:生下孩子做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担心后续鉴定对方不配合的话,可前往相关鉴定机构了解鉴定需要提供的手续及条件,做些必要的准备以免被动。
  • 孩子都没有生,他妈怎么不给你?如果他妈来抢,你不会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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