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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给女儿改了我的名字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20-06-15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
    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
    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
    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且离婚理由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第一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6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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