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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部分呢?房子是我们的名字。

离婚 2020-06-17 1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中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各占一半所有权。
  • 您好,您说的是婚前财产,婚后增值吗?是可以分配的。您是打算离婚吗?具体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您有什么要求呢,您可以来电咨询,免费解答
  • 增值的部分,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就是可以主张分割的。您是打算离婚吗?是否需要订立婚内协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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