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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67岁有务工费吗务工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20-06-26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  
    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您好,如果受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 误工费是因伤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如果没有工作,就没有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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