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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了人,她没事让我走了。后来又告我肇事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6-26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不承认事实,你要就找证据了。
  • 肇事逃逸的行为人不承认,就要寻找证据,由侦查机关还有检查机关来搜集,证据充分之后,检查机关就可以提出有罪的公诉,那么行为人就变为了犯罪嫌疑人,先行羁押在看守所里面,限制其人身自由。只有证据才能够将人羁押以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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