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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房东说托管公司跑了并没有收到房租,但是我已经给托管公司合同时间的整个房租付清了,现在房东问我付额外费用,不然他不让我住下去。按我理解,我是跟房东全权委托的托管公司签合同的,而且已经对价都付好了,那我不就是可以履行合同期间内住宿的权力吗?我还需要按照房东要求支付额外费用吗? 另,我是通过中介找这家托管公司了,实际上托管公司跑了,中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房东说托管公司跑了并没有收到房租,我还需要按照房东要求支付额外费用吗?中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0-07-01 0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  
    3、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  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 租客有权拒绝向房东退房。
  • 租客直接起诉房东和中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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