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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房子在离婚协议上是给我的,由于有按揭没还清,房子还是我们的名字,现在他要求复婚,那这个房子是共有财产吗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房子在离婚协议上是给我的,房子还是我们的名字,那这个房子是共有财产吗

离婚 2020-07-02 1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是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一起还贷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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