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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期间东西被放在指定的位置被偷了。公司有没有责任?

劳动纠纷 2020-07-10 11: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偷公司东西,估计法院会支持解雇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警处理,抓到小偷让其照价赔偿。
    涉嫌盗窃罪,立案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标准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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