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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的罚金要怎么交,要去哪里交,要交给谁呢?

刑事辩护 2020-07-16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人或其家属在判决指定期限内缴纳的,为自动缴纳,类似民事裁判文书的义务人在裁判文书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犯罪人自动缴纳罚金的,该罚金不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罚金的缴纳,按照判决书的规定,与是否监外执行无关;监外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一个回执,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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