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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电动车和警察的摩托车相撞,对方主责,我方左小腿骨折,脑内淤血,右脸伤势明显,对方主要责任,住院费可以报销,主要是具体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具体需要提交那些材料交通事故,电动车和警察的摩托车相撞,我方左小腿骨折,对方主要责任,住院费可以报销

交通事故 2020-07-16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能提出要误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导致住院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主要责任者按着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 车祸导致骨折住院,一般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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