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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三施高速护坡工程的承包商,分包了几项工程,要求我们交8000元的劳务费和10000元的入场保证金,我们付了一个多月,现在还没有工作。 我们去项目部听说这个人不在,说我们上当了。

综合法律 2020-07-17 0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您好,关于您问到的工程款税率的问题,这个涉及的税种很多,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
    个人所得税税率1%,城建税1%到5%,教育费附加税率3%。
  • 税收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采用工程清包的方式,按简易征收3%的增值税,如果不是清包方式那么营改增以后要按11%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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