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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早上送孩子上学,因为天不亮视线不好,把早上散步的80的大爷撞倒了,后来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知道交警队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赔偿我媳妇早上送孩子上学,后来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知道交警队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赔偿

刑事辩护 2020-07-17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需承担何种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不同地区死亡赔偿金额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 车祸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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