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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了,我全责,伤着住院,交警判定我全责,我已经垫付了医疗费,对方说我在不垫付的话就要起诉我,败诉的话我该怎样赔偿车撞人了,交警判定我全责,我已经垫付了医疗费,败诉的话我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7-17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撞人后被对方起诉,相信机动车有保险的,让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去处理吧。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3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
    12.2万元。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超过交强险部分,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法院认定应该赔偿的,保险公司应该给予理赔的。
  • 发生车祸,全责者承担医疗费,对于医疗费的索赔要根据医疗凭证进行确定。
  •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产生医疗费用,全责者是要赔偿的,建议拿着医疗费凭证向责任方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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