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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父母离婚前赠予子女的财产但并没有过户到子女名下 离婚后赠予的这部分财产需要分割吗

离婚 2020-07-19 0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办理相关业务。
  • 离婚财产分割是否算赠予需要分情况:
    1、当财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财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财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 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尚未成年,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子女的财产,直至其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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