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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我写我父亲名字,土地是我的,钱我领了,协议有效吗?

征地补偿 2020-07-19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土地补偿是你的。
  •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如果有属于你的份额,那么你可以主张,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返还属于你的份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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