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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修乡村路,村里强行占用山林,有补偿吗?是先征地,再用地吗?

征地补偿 2020-07-19 16: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 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
    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四、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签发用地证书。
    六、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
    七、颁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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