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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一岁以下,女人想离婚,民政局办离婚?

离婚 2020-07-26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具体情况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 、是否有充足时间照顾子女等等。相关司法解释跪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久治不愈的疾病等情形,可以跟父方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夫妻离婚是大事,需谨慎考虑,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夫妻财产、债务、子女等,如果是起诉离婚,最好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建议可先双方认真考虑,友好协商处理,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到法院诉讼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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