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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孕了,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 2020-07-27 16: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如果女方的流产行为是基于男方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是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因为其侵权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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