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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商议离婚。 现在孩子读书,对方不给我户口簿怎么办?

离婚 2020-07-29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里所谓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特殊情况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或者比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地降低比例。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情,不受子女意见的约束,但夫妻离婚时孩子是未成年人的,还是要将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等处理好,同时从情理上考虑最好能将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好。
  •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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